齊魯晚報青島10月19日訊(記者 李珍梅)副校長、中層干部的選聘權在學校;校長可根據(jù)學校特色發(fā)展的需要設置課程、選聘教師……日前,青島二中、青島九中、青島十五中、青島華夏職教中心、青島電子學校等8所學校向社會公布了學校管理權限清單,這標志著青島市在8所學校試點的學校管理清單制度正式落實。
學生招錄、教師和副校長選聘、學校授課時間調整……在這張管理權限清單上,學校管理的基本權限、涉及師生切身利益的事項和重大決策事項均納入其中。
“學校是辦學的主體。教育有沒有活力,關鍵要看學校有沒有活力。”青島市教育局相關負責人稱,為保障學校管理權限的自主行使,教育主管部門將依法自主辦學方面具有關鍵作用的14個方面的管理權限下放給學校,包括副校長和中層干部的聘任,內部機構設置,緊缺人才、特色人才和重點院校優(yōu)秀畢業(yè)生選聘等。這樣讓校長可以根據(jù)學校多樣化特色發(fā)展的需要,設置課程、選聘教師、配備教育教學設施等。
在華夏職教中心校長孫洪傳看來,管理權限清單制度的實施加快健全了學校自主發(fā)展,有助于加快現(xiàn)代學校制度建設。青島市教育局負責人介紹,青島還充分利用地方立法權限,在全國率先開展學校立法工作。目前《青島市學校管理辦法》已經進入政府審議階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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